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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法規鬆綁的方向進行,是否能有效縮短行 縮,專業人力流失的窘境,扼殺了油氣探採
政流程,規避冗長程序,以自主經營之方式
快速取得油氣田,達成前述之目標?以目前 的生機。
法令規定為一體適用,中油公司實難爭取單
獨鬆綁;即使政府同意進行若干事前鬆綁措 因此未來民營化前,對於探採事業在公司
施,然而審計等相關規範並未配套調整,亦
恐衍生事後追究責任問題,因此非常困難。 及國家的定位予以釐清,考慮比照日本Inpex
更何況現行政府架構對程序正義要求遠大
於實質正義,而彈性及權變為民間企業之特 或韓國KOGAS成立油氣探採公司;目前先在
質,在股權結構不變的前提下,欲使公司能
擺脫不必要之束縛成為自主經營體制,有實 合乎現有法規基礎下,爭取民間業者共同出
際執行上的困難;欲突破此一困境,民營化
似乎是其中一個最重要選項。 資,並結合中油公司專業併購團隊、技術、

高風險、高利潤,更需事先定位 人才、探勘知識庫等資源,參與海外油氣藏

油氣上游探勘開採的事業,屬於高風險、 礦區併購活動,藉以提高我國自有油氣資源
高利潤,但回收年限長之產業,因此,民營
化後的探採事業,若未能事先規劃定位,可 占比,長期有助穩定我國能源供應及分散油
能影響公司長遠發展以及國家能源發展。如
果未來民營化後的公司以短期財務績效為導 氣進口風險,確保能源安全無虞。
向,不思藉著民營化的法令鬆綁,致力於拓
展探採事業等核心事業時,政府部門未有積 此外,為建立海外油氣購併融資保證體
極鼓勵國外油氣探採的配套措施,則風險較
高,長期投資才產生績效的探採事業將更難 系,政府可參考日本石油天然氣金屬礦產資
獲得充分資金的挹注,可能面臨業務逐步萎
源機構(Japan Oil, Gas and Metals National

Corporation,JOGMNC)之運作模式,由政

府提供部分資金設立礦業信保基金,或獨立

成立,支持海外探採活動,有效降低民間參

與者的風險,才能鼓勵民間資金投資,促使

海外油氣探採蓬勃發展。 C

2014年12月號 民營話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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