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3 - 中文版
P. 93
|附 錄|
附
GRI/G3.1 指引
錄
揭露狀況: 完全揭露 部份揭露 未揭露 網底為為核心指標
GRI 指標 相關章節 頁次 備註
1 策略與分析
1.1 組織的最高決策者對其組織與策略的永續性之相關聲明 最高承諾 2
1.2 組織對關鍵衝擊、風險及機會之簡單陳述 1.3.7 21
2 組織簡介
2.1 企業的名稱 1.1.2 6
2.2 主要品牌、產品和服務 1.1.2 7
2.3 企業的營運結構,包括各主要部門、營運公司、子公司和合資企業的說明 1.3.1 15
2.4 企業總部所在位置 1.1.2 6
2.5 公司營運所在國家數及國家名。( 包括主要營運的所在國或與永續經營有關的所在國須包含在內 ) 1.1.3 9
2.6 所有權性質與法律形式 1.1.2 6
2.7 提供服務的市場(包括地理位置圖,服務的部門和客戶 / 受益人的類型) 1.1.3 9 91
報告公司之規模(包括 1. 員工人數、2. 營運活動、3. 銷售淨額 - 私人公司、營業淨額 - 公營公司、 1.1.2
2.8 6, 10
4. 總資本額細分為負債和權益 - 私人公司、5. 提供產品或服務之品質。 1.2.1
2.9 報告期間公司規模、組織結構、所有權遇重大變更時 1.1.2 6 無重大變更
2.10 報告期間內所獲得之獎項榮譽 附錄 - 肯定與榮耀 89
3 報告參數
3.1 所提供資訊的期間。( 即會計年度或日曆年度 ) 編輯方針 1
3.2 最近一次報告的日期。( 若有的話 ) 編輯方針 1
3.3 報告週期 ( 每年或每兩年 ) 編輯方針 1
3.4 針對報告書及其內容有問題時的聯絡人 編輯方針 1
定義報告內容的流程,包括:實質性決定、報告內容的優先順序、確認預期使用報告的利害關係
3.5 1.4 22
人
3.6 報告書的範圍 編輯方針 1
3.7 說明報告書特殊限制的範圍或界限 編輯方針 1
對合資企業、擁有部份股權的子公司、租賃設施、外包業務、以及其他個體可能嚴重影響跨越報
3.8 編輯方針 1 無影響
告期間 / 或跨越公司可比較性的報告基礎
3.9 提供報告的資料測量技術與計算基礎,包括假設與用在編輯指標的基本估計技術和其他資訊 編輯方針 1
如果企業重編加入以前的報告所提供的資訊,則應說明重編入影響以及重編的原因 ( 如合併 / 收 2012 年無此所
3.10 GRI/G3.1 指引 91
購 , 基礎年 / 期間改變 , 商業本質 , 量測方法 ) 述之影響情事
3.11 與以前報告有明顯不同之處 ( 包括範圍、界限、報告中使用量測的方法等 ) 編輯方針 1
3.12 內容索引,其作用是按章節和指標確定報告內容在報告中的明確頁次和網頁連結 GRI/G3.1 指引 91
編輯方針
3.13 為整個報告提供外部保證的相關政策和現行作法 1, 95
第三者查證聲明
4 治理、承諾及參與
企業公司治理結構包括在最高治理單位對制定策略及公司監督等特定工作負有責任的委員 ( 依性
4.1 1.3.1 16
別分,以年齡及少數族群等分類,報告最高治理階層之成員比例 )
4.2 指出最高治理單位的主席是否亦為公司執行長 1.3.1 16
4.3 對僅有單一董事會結構的公司說明最高治理單對獨立和 / 或非執行成員的人數 1.3.1 16
1.3.1, 1.3.5 , 17, 20
4.4 股東與員工向最高治理單位提供建議或經營方向的機制
1.4.1, 3.4.2 2, 79
4.5 企業最高治理單位與公司資深主管及執行者成員之間的互補連結關係 1.3.1, 1.3.2 15, 17
4.6 最高治理單位確實能避免利益衝突之程序 1.3.1, 1.3.2 16, 17
確認最高治理單位的組成與所需具備的專業之流程及其承諾,包括對性別和其他多樣性指標之任
4.7 1.3.1 17
何考量
4.8 內部產生的使命、價值觀,行為準則的陳述和與經濟、環境和社會績效相關的原則及其實施情況 1.1.1, 1.3.3 5, 18
最高治理單位對組織如何鑑別、確認及管理經濟、環境和社會績效的流程:包括相關的風險與機
4.9 1.3.1, 1.3.6 16, 20
會及遵守國際議定標準、行為準則及原則
4.10 最高治理單位評估本身在經濟、環境與社會績效的績效表現之流程 1.3.1 16
4.11 說明機構有無及是否提出預警的方法或原則 1.3.6 20
4.12 經公司簽署或認可,由外部產生發起的經濟、環境和社會憲章、原則或其他倡議 1.3.4 18
4.13 公司參與商業協會,和 ( 或 ) 全國及國際性擁護機構的會員資格 1.3.4, 3.5.4 19, 88
4.14 列出公司利害關係人名單,如:公眾、民間社團、顧客、股東和出資者、當地社區 1.4.1 23
4.15 識別和選擇所要接觸之利害關係人的準則 1.4 22
4.16 利害關係人參與的方式,包括按類型及按與利害關係人之接觸頻率 1.4.1 23
透過與利害關係人的接觸所獲得之最近關鍵議題和關心事項及企業如何回應這些議題和關心事項,
4.17 1.4.2 24
包括透過報告的呈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