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 - 2021中油業務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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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日高雄港務分公司通知台灣中油公司第 19、 20 號碼頭有污染土壤須處理,後來由高雄港務分 公司提報應變必要措施計畫給高雄市環保局審查, 該應變必要措施計畫於 2014 年 6 月 27 日經高雄 市環保局核定,惟至 2015 年 12 月初為止,相關 的污染改善工作仍未如預期,高雄市環保局遂於 2015 年 12 月 23 日公告該地區為土壤污染控制 場址,並公告污染行為人為台灣中油公司,要求 提報污染控制計畫供審,相關的土壤污染控制計 畫於 2016 年 11 月 1 日經高市環保局核定 (污 染改善期程 36 個月),台灣中油公司隨即依控制 計畫核定內容進行土壤分類、離場處理作業,當 時該場址離場的污染土方共 12 萬 4,134 公噸,其 中 10 萬公噸送前鎮堆置場堆放、分篩處理,前鎮 堆置場的污土於 2018 年 1 月 2 日清空完畢,另 2 萬 4,475 公噸污土送台灣中油高廠生物復育場, 持續進行污染土壤生物復育工作,而最後該場址 已於 2018 年 4 月 12 日獲高雄市環保局解除列管。 高雄煉油廠係於 2015 年 11 月底吹熄燈號, 因設廠的年代久遠及工廠經過長年的營運,工廠 區內所轄土地或多或少產生一些地下污染,因此 也幾乎都被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經過 提報污染控制計畫供高市環保局審查,污染控制 計畫於 2016 年 12 月 16 日獲核定;目前台灣中 放流水為月平均值 油公司除積極進行地上物(含廠內工場、區間管 線等相關設施)拆除,並進行地下 2 公尺管線移 除作業,另也持續執行現地抽/注氣污染控制作 業、加強下游注氣攔截系統,避免污染物流出廠 外;整體污染改善期程17年,依控制計畫的內容, 以滾動方式分區、分期執行,原則先由地下水的 上游開始,往下游來執行相關的污染改善作業, 以達分期解列之策略。 2020 年環境足跡 物質投入 用水 30,707 千公秉 原油 20,543 千公秉 燃料油 102 千公秉 燃料氣 1,534,249 千立方公尺 天然氣 1,171,043 千立方公尺 汽油添加劑(MTBE) 516 千公秉 外購電 1,965,747 千度 物質產出 氣體 排放 CO2 7,347,667 註 公噸 NOx 2,730 公噸 SOx 634 公噸 TSP 163 公噸 VOC 3,698 公噸 COD 390 公噸 廢水 11,477 千立方公尺 廢棄物 101,011 公噸 註:CO2 排放量為 2019 年之數據 煉產量/石化產量 年度 項目 2020 年 品質 現行國家 標準放流 水 現行國家 標準海洋 放流水 化學需氧量 COD(ppm) <65 100 280 油份 Oil(ppm) <1 10 20 懸浮固體物 SS(ppm) <15 30 100 酚 Phenol (ppm) <0.05 1.0 1.0 柴油 5,556 千公秉 燃料油 2,888 千公秉 車用汽油 8,691 千公秉 航空燃油 2,347 千公秉 液化石油氣 354 千公噸 乙烯 1,004 千公秉 丙烯 931 千公噸 丁二烯 144 千公秉 34 35 工業安全與衛生